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首创证券(601136)(601136.SH)近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整合国际资源,提升国际影响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首创证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首创证券表示,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自动或经另行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本次发行上市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据悉,截至公告披露日,首创证券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首创证券提示称,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首创证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7,333.38万股,发行价格为7.07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水兵、杨涛。
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3,24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6,891.44万元。首创证券于2022年11月2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本金,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首创证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营运资金的金额为186,891.44万元。
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6,355.56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4,740.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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